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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坚持统筹谋划高位推进 重拳综合发力严惩黑恶

——汤阴县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综述

发布时间:2019-11-15 17:23:12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汤阴县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突出打击重点,坚持法定标准,体现严惩方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牢记使命任务,强化政治担当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该院党组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树立“一盘棋”思想,及时召开党组会议和全院动员大会,增强开展专项斗争的主动性、自觉性、坚定性。院长带头部署工作抓落实,班子成员开展专项督查,层层压实责任。对重大庭审、集中宣判等重要工作现场调度指导,确保有序进行。

    二是组织保障到位。制定了扫黑除恶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苏洪涛为组长,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常月旺为副组长,刑庭庭长、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执行局政委、研究室主任、监察科科长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设立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办,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同时,组织选调精干力量审理和督办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设立专门文件档案,建立台账逐案登记,由专人负责上传下达及统计工作,并配备了电脑、打印机、扫描仪、传真机和车辆,在物力、财力上给予充分保障,确保上级精神及时传达贯彻落实到位。

    三是重拳打击到位。按照“打早打小、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从严从快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对涉黑涉恶的犯罪打出声势,打出状态,打出成效,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挤压犯罪活动空间,为辖区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四是督办监督到位。制定了涉黑涉恶案件报告、督办制度,案件进展流程上墙公示,既抓案件质量又抓案件进度,确保案件质量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进一步强化法官队伍管理,杜绝法院内部出现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害群之马。

    五是广泛宣传到位。把宣传工作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体布局,做好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典型案件的宣传报道,第一时间让社会公众了解芜湖法院审理涉黑恶案件情况。开展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机关等活动,普及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到社区、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发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手册,开展法律咨询。

    二、统筹谋划布局,分类严密组织

    围绕扫黑除恶十类重点打击对象,确定打击重点,实行繁简分流机制,对检察院起诉的涉黑涉恶案件优先办理;对简易案件实行轻刑快审机制,快审快结;对案情复杂案件,提前介入,研究案情,合议庭成员交叉阅卷分析问题,以最短时间依法从严从快惩治黑恶势力。针对大案、要案,召开庭前会议和员额法官联席会议,制定庭审方案、警务保障方案、网络舆情应对方案等。围绕涉黑涉恶案件如何定性、案件审理的切入点和争议焦点等方面进行讨论,力争庭前、庭审中、宣判等各个程序预案及采取的稳控措施到位,确保庭审过程顺畅有序。

    三、依法精准打击,快审快判快结

    为确保黑恶势力得到及时应有的惩处,严格审判程序,提高庭审效率。在审理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挂牌督办的王军堂等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中,在法律适用、程序规范上严格把控,从立案到开庭,仅1个月就完成了这起重大涉恶刑事案件的全部审判工作,并当庭进行宣判,实现了从严从重从快审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为了保证案件质量,审判人员主动进行判后延伸,通过判后释疑、回访等有效措施,使被告人息诉服判。同时加强对在押人员的法制宣传力度,向在押人员宣传政法部门当前扫黑除恶的相关刑事政策,加强心理疏导和法制教育,促使被告人自觉接受法院判决,提高服判息诉率。

    此外,加强与上级法院的协调沟通,统一法律裁判尺度,规范裁判行为,做好上诉案件的汇报工作,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依法及时准确惩处黑恶势力犯罪。

    四、 延伸审判职能 形成打击合力  

    坚决服从上级法院的统一领导,及时向上级法院汇报案情,争取正确的办案指导。同时注重与公安、检察机关沟通联系,规范案件交接工作,对疑难复杂案件必要时提前介入,及时协调、沟通案件审理中出现的问题,对重大、疑难案件,建立完善联动机制和案件会商机制,紧密配合,统一执法思想,统一证据标准,形成打击合力,震慑涉黑涉恶犯罪分子,努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同时,与纪检委建立协调反馈机制,推动落实“保护伞”线索定期会商移交机制,实行案件线索、查办机制及时双向反馈,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行为深挖彻查、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郭向兵    

文章出处:汤阴县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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