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一大早,申请人吕某兴高采烈的来到法院,将一面印有“强制执行解民忧,人民法院为人民”的锦旗以及一封感谢信送到执行法官手中,向其表示感谢之情。
据了解,吕某因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范某返还货款。经法院开庭审理,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范某返还原告货款40余万元。但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仍不返还货款,吕某迫于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范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文书,敦促其主动到法院说明情况并履行义务,但均无回应。见范某始终无动于衷,执行法官向其发出了限制消费令,限制其进行高消费,并冻结了范某名下银行的账户存款。随后,执行法官又多次与范某联系,并将其拘传至法院,向其讲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利害关系,希望其尽快履行自身义务。最终,经过执行法官和干警的不懈努力,被执行人范某将案款全部履行完毕。该案顺利执结案,遂有了刚开始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