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内黄县人民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宣传力度,每周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并通过网络向社会宣传活动成效,每次行动效果显著均都能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及认可。
11月7日,内黄县人民法院再次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办案法官向一起义务帮工受害责任纠纷案件中的被执行人韦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2017年2月,韦某让李某开自己的拖拉机将自己盖房后的废砖拉走,不料正在拉砖时李某的拖拉机车头发生后倾,致使李某头部被砸伤和全身被热水烫伤,在医院治疗多时共花费医药费36万余元,中间韦某只给付李某18万余元,剩余医药费一直迟迟不予给付。经李某多次催要韦某还是给付剩余医药费。
李某向内黄县法院起诉,胜诉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当集中执行中的办案法官向韦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的时候,迫于震慑,出于畏惧,韦某于11月11日一大早携带执行款来内黄县人民法院主动履行,案件得以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