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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抽检不合格 强制执行没商量

  发布时间:2019-10-14 11:24:29


    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一次抽检中,王某经营的熟肉铺被查出卤鸡爪和熟牛肉中山梨酸及亚硝酸盐含量不符合国标要求,经第三方检验机构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局遂对王某作出警告+罚款的处罚决定。谁知王某根本没把处罚决定当回事,直到他被拘传至安阳市龙安区法院执行局。

    2018年3月初,龙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辖区开展的检查行动其中一站来到王某经营的熟肉铺,工作人员对其准备出售的卤鸡爪和熟牛肉进行了监督抽检。经第三方检验机构检测,卤鸡爪和熟牛肉中山梨酸及亚硝酸盐含量均超出限值,不符合GB2760-2014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王某的熟肉店未建立食品进货台账,未留存上述两批次食品的购进票据,不能说明和提供上述食品供货方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该局对王某的违法行为作出了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王某未按决定缴纳罚款,也未在有效期限内申请复议,该局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10月12日上午,王某被执行法警拘传法院。起初,王某表现的很不屑,觉得自己只是购进他人加工好的熟食进行售卖,至于质量是不是过关,他自己也不清楚。龙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的处罚中,警告他可以接受,以后到正规地点进货就是了,但罚款不应该由他承担。执行干警严厉批评了王某这种对自己、对他人不负责任的行为,随后告知其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严重后果,王某认识到了自己错误,保证以后一定规范经营,严把进货渠道,并通过微信转账将罚款如数缴纳完毕,该案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郭向兵    

文章出处:龙安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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