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应了那句老话了,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但被执行人谢某躲过了十五,而且躲在车里最终也没躲过不履行给付义务被司法拘留的结局。9月16日,谢某被安阳市龙安区法院执行法警拘传至法院,执行干警多次告诫、调解无效,谢某拒不履行给付义务,当天被司法拘留。
刘某与谢某二人原是合伙关系,经营一家个体铸造厂。2017年3月,工人许某因工伤事故导致的各项赔偿款32万余元中,刘某替谢某先行给付了4万元。后刘某向谢某追偿无果,诉至龙安区法院。法院判决后谢某迟迟未履行给付义务,刘某申请了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谢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经网络查控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正当执行干警一筹莫展之际,有线索举报谢某驾乘他人车辆准备外出。当时将近中午时分,执行法警立即出动,驱车赶往谢某所在地点。到达现场后,谢某躲在车里就是不出来,还打电话想纠集亲属过来围堵警车。经在场法警再三劝诫,谢某不得不下车跟随法警来到法院。
执行干警利用午餐和午休时间加班调解案件,谢某不但不积极配合,反而再三推脱,又拿出当初他和刘某股权分配和责任划分的事试图混淆视听,逃避给付义务。最终,法院因其拒不履行给付义务将其司法拘留。在此再次奉劝那些还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的被执行人们:道路千万条,诚信第一条。就算你躲到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里,终究有你躲不过的那一天,而且我们相信,这一天不会来得太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