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新闻 -> 案件快报

转变执行思路 促进案结事了

  发布时间:2019-08-30 17:17:32


    8月28日上午,被执行人孙某因借款久拖未还被依法拘传至安阳市龙安区法院。执行干警穷尽执行手段后,仍未发现孙某及其丈夫何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眼见案件就要走进“死胡同”,执行干警随即转变执行思路,将何某名下的责任田作为案件突破口,经双方自愿协商,以土地流转的方式人性化的实现案结事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7年3月初,何某、孙某夫妇因购买大车、儿子结婚等事宜先后向同村村民何某某借款共计146000元,且都附有借据。时隔一年之后,何某陆续偿还借款共计4000元。何某某因急需用钱,多次催促何某夫妇尽快还款,不料二人总是借故推脱不还,何某某无奈将其二人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何某夫妇在规定期限内偿还剩余欠款142000元及利息,何某夫妇逾期未履行,何某某申请了强制执行。

    2019年8月28日上午,孙某被拘传到法院。在被问到打算如何还款义务时,孙某自称其与丈夫均体弱多病,自家责任田也无暇打理,打工所得除去日常开销,每月也只能给付何某某1000元左右。干警经网络查控也证实,何某夫妇名下亦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已经六十多岁的何某夫妇劳动能力会随着年龄的增长日渐减弱,收入也会逐渐减少,儿子身亡、儿女远嫁外省……这些实际因素一步步把何某二人逼到墙角,也将案件推进了“死胡同”。

    一边是眼神里满含期待的申请人,一边是困难重重的被执行人,执行干警心急如焚。正当重新梳理案件材料时,孙某说过的一句话让干警眼前一亮。有了,就是责任田。农民,自然是要向土地要生产力,进而产生收益。既然孙某二人无暇打理,与其荒芜浪费,不如将土地流转给何某某经营,以此抵扣欠款及利息。

    何某某正好也有意承包何某夫妇的土地,孙某听后觉得这是一个可行的好办法,便打电话让何某来到法院。双方自愿协商后达成一致:何某夫妇将其名下1.42亩土地(包括地上树木等附属物)流转给何某某。双方均满意而归,该案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郭向兵    

文章出处:龙安区法院    



关闭窗口

地址:安阳市文峰大道东段中级人民法院   邮编:455000   咨询电话:0372-3163078  
您是第 47720034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