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中院金融庭承办的案件中,知识产权一审案件占比大,调解率低、上诉率高、审理周期长的问题始终未能有效解决,严重影响了审判质效的指标提升。为了从根本上扭转这一局面,金融庭经过不断探索,大胆创新,全面推行一审案件当庭宣判。这一模式的具体做法为:开庭结束时,当庭告知当事人宣判时间,在确定的宣判时间宣布裁判结果,宣判后十日内向当事人送达裁判文书。
金融庭在审理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安阳石油分公司诉被告滑县某加油站等30个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中,率先通过实行当庭宣判,调解、撤诉26案,调撤率达86.67%,审理天数仅用了47天,不仅显著实现了审判质效的“两降一升”,即审理天数和上诉率大幅降低,调解撤诉率大幅提升,也实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全面推行一审案件当庭宣判,能够给审判人员以审限压力,倒逼审判人员在开庭前充分熟悉案情,在开庭后及时进行研究评议,尽快确定裁判结果,大幅缩短了审理周期;另外,当庭宣判也能够给当事人以调解压力,当庭宣布宣判时间,能够使当事人在心理上产生时间上的紧迫性,充分调动其进行调解的积极性、主动性,大幅提高了调解撤诉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