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难受了,以后再也不过躲躲藏藏的苦日子了!”近日,安阳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江某躲避多日,最终主动联系还款事宜,履行了2万元执行款。
2018年初,原告李某在被告江某承包的建筑工地上打工。工程结束后,江某仅支付了李某部分工资,剩余2.1万元向李某出具了欠据。还款日到期后,经多次催要未果,李某将江某起诉至法院。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江某支付原告李某工资款2.1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江某未如期履行,李某向法院提出了强制执行申请。
执行立案后,干警及时与被执行人江某取得联系,但江某始终以李某所干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不履行义务。在执行过程中,干警多次上门,经过走访调查得知,被执行人江某长年在外承包工地,平日很少回家。为促使其尽快履行义务,该院干警每次上门执行,都会在其家门口或人口聚集地张贴敦促执行通告和悬赏公告,大力宣传拒不执行的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等。期间,被执行人江某躲来躲去,出门办事、接打电话都非常谨慎,整日提心吊胆害怕被抓。想来想去感觉怎么也躲不过去,不如早日履行,遂主动打电话与申请人联系还款事宜。最后,在执行干警主持下,双方达成了一次性履行2万元的执行和解协议,当日案款履行完毕,案件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