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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不还要“保证” 拒不履行被拘留

  发布时间:2019-07-24 19:04:44


    “你们法院要拘留我,能保证了我这几天在里面的人身安全吗?我可是有病的人,我要是出现什么问题,就让你们吃不了兜着走”。7月23日,被执行人童某在上演了一出闹剧后,因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被安阳市龙安区法院拘留。

    2014年,童某做制衣生意需要购进大量棉纱,手头资金不够充裕,就找了几个熟识的朋友做担保,向银行贷款20万,借期一年。合同到期后,童某没有如期交付贷款本金及利息,银行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未在童某名下查控到可供执行的财产,负责找人的执行法警却带来了好消息。在开发区一个废旧的厂区,童某悠闲地蜷缩在躺椅上,一边喝茶一边听相声,日子过得倒是自在。见到突然出现的法警,童某先是一惊,之后很快就恢复了平静,跟随法警来到法院。

    执行干警询问童某是否收到了法院邮寄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童某想都没想就回答没有。当被问到送达回证上的签名是否为其本人所签时,童某肯定的说是。可执行干警正在询问其打算如何履行还款义务时,童某又改口说签名既像又不像,他也不确定是不是自己亲手签的。最后在询问笔录上签字时,还故意一笔一划、工工整整地写下了自己名字,试图掩盖送达回证上签名的“真迹”。

    可要归还银行贷款本金和利息的事,是怎么逃都逃不过去的。童某百般狡辩一番后,依然以各种理由推脱欠款,法院决定将其司法拘留。一听要被拘留,童某当时就急得蹦了起来,非但不想办法赶紧筹钱还款,还以自己有病为由,要法院给他写保证书,让他在拘留期间的人身安全能有保障,真是荒唐至极。7月23日下午,经体检确定童某身体无碍,当天被司法拘留。

责任编辑:郭向兵    

文章出处:龙安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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