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生效判决既不履行也不理会,回家办事被拘留后懊悔不已。近日,安阳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被执行人马某因拒不执行被司法拘留后,最终履行执行款1.3万元。
2015年8月,被告马某以做生意周转资金为由,向原告张某借款3万元,分两次还款1.7万元后,剩余1.3万元经多次催要拒不偿还。最终,法院判决被告马某偿还原告张某借款1.3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马某故意躲避,拒不履行义务,原告张某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立案后,执行干警多次上门寻找被执行人马某,但均未见到其本人,干警在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同时,广泛搜寻其财产线索,并积极查找其下落。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马某故意躲避,始终抱有偶尔回家不会被发现的侥幸心理拒不履行义务。7月上旬,其回家办事时,被得到线索的执行干警堵个正着并强制拘传,当日,其因拒不执行被处司法拘留15日。拘留期间,干警先后两次到拘留所做其思想工作。通过明理释法,被执行人马某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对自己拒不执行及躲避执行的行为感到十分后悔,通知家属积极筹款,随后履行了1.3万元执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