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下午,安阳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被执行张某因需要参加本家亲人的婚礼害怕被抓,遂委托朋友专程赶到法院主动履行了执行款2万元。
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2018年1月份,法院判决被告张某给付原告李某工资款共计2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被告张某不但未履行义务,反而长时间外出,不再与原告见面。同年4月份,原告李某向法院提出了强制执行申请。
执行立案后,被执行人张某电话不接、传唤不到,长时间故意躲避执行,干警多次上门执行未果。干警一边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一边积极搜寻其人身和财产下落。期间,执行干警还不定期对其进行突击执行,并在其居住地广泛开展严厉打击拒执犯罪普法宣传活动。被执行人张某存有侥幸心理,在外躲躲藏藏一年之久。今年6月下旬,因被执行人张某需要参加本家侄子的婚礼,但法院执行声势给其造成了强大的心理压力。不参加侄子的婚礼不好看,参加婚礼又害怕被法院强制执行,其思前想后最终决定履行判决义务。被执行人张某通过电话与申请人李某积极沟通协商,最终达成了一次性履行2万元的执行和解协议。6月12日下午,被执行人张某委托朋友将2万元执行款送至法院,申请人当日领取了该笔款项,案件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