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至30日,在 “6•5世界环境日” ——第48个世界环境日到来前夕,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汤阴县法院设立的汤河湿地生态保护基地,联合林州市法院设立的红旗渠生态保护基地相继揭牌。
安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韶方和汤阴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苏洪涛共同出席了汤河湿地生态保护基地的揭牌仪式;安阳中院负责环境资源审判的裴红卫庭长和林州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永峰、负责环境资源审判的刘军喜庭长共同出席了红旗渠生态保护基地的揭牌仪式。
汤河湿地生态保护基地位于汤河水库湖畔、汤阴国家湿地公园内,主要围绕汤河湿地周边水体保护而设立;红旗渠生态保护基地分为两个基地,均位于红旗渠畔,其中一个位于林州市任村镇井头村的总干渠畔,另一个位于林州市黄华镇止方村的一干渠畔,主要围绕红旗渠森林生态保护而设立。
基地建成以后将承载开展生态保护,实施生态修复;展示生态成果,促进生态建设;传播生态理念,培育生态素养;强化生态教育,推广生态文化八项功能。
生态保护基地建设是安阳两级法院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环保理念,不断探索创新环境资源审判机制的重要举措。生态保护基地以保护现有生态、修复破损生态为主线,在突出对良性生态环境保护的同时,又注重对破坏环境资源行为的惩治,同时兼顾生态成果展示和宣传教育,立足审判实践,凝聚保护合力,充分发挥司法服务环境的能动性,真正实现“办理一个案件,恢复一方生态”的目标,为建设美丽安阳贡献法院力量和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