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这做生意的人来说,没有了诚信可真没出路啊!近日,安阳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被执行人李某害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后影响生意,经过协调后积极履行执行款2.8万元。
被告李某经营一家日用品批发门市。去年夏天,其驾驶车辆在进货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原告田某受伤。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双方形成诉讼。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李某赔偿田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共计2.89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李某拒不履行义务,原告田某向法院提出了强制执行申请。
执行立案后,干警及时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李某始终以赔偿数额过高为由拒不执行。执行干警首先从构建诚信社会入手,告知其拒不执行将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对个人声誉、生意以及生存空间都会产生严重影响。此外,执行干警还就拘留、罚款等执行举措一一进行了释法。经过说服教育和政策攻心,被执行人李某最终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并对法院执行工作表示理解。随后,在执行干警主持下,双方达成了由被告李某一次性给付原告田某2.8万元的执行和解协议,当日,案款履行完毕,案件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