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现在法院办案这么时尚,这方法省时省力,真好!”4月1日,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与远在1000公里以外的被执行人申某通过微信视频沟通,成功和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达成协议后,申请人连某异常激动,对法院执行工作啧啧称赞。
原告连某与被告申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被告申某给付原告连某货款共计205331元。判决生效后,被告申某未按期履行,连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申某取得联系,但被执行人申某每次都以自己在湖南株洲路途遥远为由,拒不到庭,也拒不履行判决义务。随后,为便于和解案件,执行法官将其加为微信好友,只要有时间就与申某进行沟通协调,同时向其发送该院执行工作动态和相关打击拒执犯罪典型案例,并告知其拒不执行将要承担的严重后果等。经过10多天的不懈努力,被执行人申某最终同意和解案件。4月1日上午,执行法官将申请人连某叫到执行局,通过微信视频的方式,与远在湖南株洲工作的被执行人申某进行视频沟通,并成功促使双方达成了由被执行人申某一次性给付连某19.8万元的执行和解协议。当日,法官已将执行和解协议书发给了被执行人申某,申某表示,自己将尽快在执行和解协议书上签字并邮回法院,案款也将按照约定期限打到法院指定账户。
图为 4月1日上午,该院执行法官通过微信视频,向被执行人申某展示执行和解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