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感悟:知足心乐 无求品高
王莉,女, 1969年3月生,中共党员,北京大学本科学历。1990年8月进入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工作, 2016年12月选任员额法官,2017年2月任金融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莉同志自1990年参加工作30年以来,一直扎扎实实工作在基层法院审判第一线,在所有从事民事审判的审判员均轮岗的情况下,服从组织安排,从2001年起在民事审判的岗位上坚守18年,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工作业绩。历年来个人办案质效在全院名列前茅,先后获得全省法院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个人,荣记个人三等功三次,全市法院调解能手、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办案标兵等多项荣誉。
立足岗位 秉公执法
与王莉同志接触的人都知道她不善言谈,没有过多的语言,是个工作敬业、默默实干的人,而真正了解他的人都会认为她是一个对党有着坚定信念,对事业和人生价值执着追求的优秀共产党员和法官。多年的法官生涯,使王莉同志正义感和责任感日益强烈,她深知,法官是法律的化身,是维护社会公正的使者,面对当前形形色色思潮的影响和物欲的诱惑,她始终把牢固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作为做人、做事,做 “官”的第一需要,用自己的行动为每一个当事人服务,维护法官的形象。
从事审判工作二十年来,她所审结的案件达数千件,无一错案。对于每个案件,她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审理程序和要求,反复推敲案情。再难的案件,她也不发一句牢骚,用极大的信心和耐心,力争对于每起案件都做到公平、公正,有效化解了人民群众的纠纷,积极做到使各方满意、群众满意。2009年审结的一起离婚案件中,男方因患尿毒症,要求离婚,女方不尽扶养义务,却因贪图财产不愿离婚。在对双方当事人多次调解未果后,女方对王莉同志采取谩骂、恐吓、堵截、跟踪,贴大字报等阻挠判决,王莉同志不畏威吓,依法判决双方离婚,并将房产判决给男方,男方非常感激。事后多年,女方也消除了成见,见到王莉同志,还是由衷地表示佩服王莉同志依法办案的高尚品格。
倾情办案 注重效果
王莉同志自2013年到金融审判庭工作以来,更是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使金融审判庭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在审判工作中,她时刻注意将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起来,从不单纯就案办案。工作中注重调解,在调解案件的过程中,她总是以一种朋友的方式与双方沟通交流,然后从法律的角度给双方分析可能发生的种种后果,同时又不失法官应有的威严,从而往往最终促成双方自愿选择调解或者和解。
其在2017年审理的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除担保人四方房地产公司依法签收传票外,其他包括借款人钢电公司在内的11个被告均躲避送达,钢电公司甚至人去楼空。送达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
2017年1月22日上午王莉同志刚到林州调查取证,九点接到原告电话,称查到财产线索,请求冻结被告担保人四方公司在中原银行的股权。 因时间紧迫,原告数次请求赶往郑州冻结被告四方公司财产,王莉同志立即从林州返回法院,制作保全裁定,顾不上吃午饭,急忙赶往郑州。
经过3个多小时的奔波,下午3点到达郑州,王莉先到工商部门查询股权登记,又到股权登记中心完善保全手续,最后到中原银行冻结股权,紧张忙碌后,终于在下午六点下班前将被告四方公司的股权予以保全。因第二天还要开庭,她又连夜赶回安阳,到达安阳时已是夜里10点多。
按常理,针对这种情况,可以向被告公告开庭传票,她没有僵化的以案判案,而是千方百计地通过原告了解其他被告情况,并亲自到借款人钢电公司所在地实地了解情况,设法找到钢电公司在其他案件的代理人,并多次给其做工作,讲明利弊。最终,被告钢电公司同意到庭调解案件,主动联系其余被告,并委托诉讼代理人到法庭领取开庭传票。经庭审调查,查明本案的不良贷款是由于借款人钢电公司和担保人四方公司之间另有经济纠纷,钢电公司不愿承担还款责任所造成。四方公司在中原银行有贷款,查封的中原银行的股权是四方公司质押于中原银行的,而贷款马上到期,查封股权影响到四方公司正在办理贷款的展期手续。承办人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反复对双方当事人讲解法律,释明道理,最终四方公司同意替钢电公司代偿银行贷款2 593 996元,但是提出及时解除查封手续。银行存在多种顾虑,担心解除查封后万一借款人及担保人不能履行,会导致其权益受到伤害。王莉与借款人及担保人反复做工作,让其多方筹措资金将款项打到法院账户,在与银行领导沟通后,又亲自到银行讲明利害,打消银行顾虑,促成案件调解成功,并当庭履行。调解结束时晚上七点多了,四方公司的唯一要求是解除对被告四方公司的股权冻结。王莉第二天又马不停蹄地赶到郑州,解除了对四方公司股权的查封, 此时距离春节仅剩两天。
虽然很多工作是额外的,却换来了和谐的效果,充分体现出一名法官的司法为民之心。
如今,她每天仍审理着大大小小的案件,在忙忙碌碌中践行着法官专业且公正的职业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