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9日,河南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通知,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届满复审,荣获“省级卫生先进单位”,为我院创建“文明单位”奠定了良好基础。
多年以来,我院高度重视卫生单位创建工作,建立专门领导小组,由机关主要领导担任爱卫会主任,全面指挥、协调爱国卫生工作和创建活动;定期举办卫生知识讲座,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开展控烟工作,公共场所设有禁烟标志,无烟草广告;加强机关环境卫生治理,每日对机关大院、楼顶进行冲洗,对办公区域、卫生间进行不间断打扫,保洁每天提前30分钟、节假日提前半天上班打扫机关卫生;加强机关绿化工作,机关绿化面积达50%以上,确保春有花、夏有荫、秋有果、冬有绿的效果,并被评为“省级园林单位”;防鼠防蝇设施完善,指定专人负责防治工作,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卫生监督监测与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各项指标均超过验收标准的要求。
新的一年,我院将以更高目标、更严标准,不断加强管理和建设,把机关建设成为一个环境优美、舒适整洁的文明卫生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