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名声真不好,我这就筹钱还款。”12月18日,安阳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身在外地的被执行人胡某听说自己在老家被“执行悬赏”,主动与执行干警联系,并履行了执行款1.8万元。
原告李某与被告胡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院判决被告胡某偿还原告李某借款1.8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胡某拒不履行判决义务,李某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执行立案后,法官及时向胡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胡某为逃避执行外出打工,其父母亲也表示不知其下落。执行干警依法将胡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同时积极搜寻其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执行干警通过电话与其沟通,胡某每次都以自己在外地忙于打工为由,拒绝与法官见面。为推动案件执行,该院发出了提供线索抓获被执行人胡某即悬赏500元的执行悬赏公告,并在其所住乡镇及村庄人口聚集地多处进行张贴,同时,广泛宣传严厉打击拒执犯罪和拒不执行的严重后果等,在强大的执行攻势下,在浓厚的宣传氛围下,在家人的催促劝说下,被执行人胡某感到压力巨大,主动与执行干警取得联系,表示愿意和解案件。12月18日,在执行干警主持下,双方达成了一次性给付1.8万元的执行和解协议。当日,案款已按照协议履行完毕,案件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