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在两名人大代表的参与见证下,安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对一涉案房屋进行强制腾空,有效维护了司法权威,收到了良好效果。
原告刘某与被告陈某、李某夫妻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安阳县法院判决被告陈某、李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刘某借款人民币10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未按期履行义务,原告陈某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执行立案后,干警迅速对被执行人陈某、李某名下的财产进行了查询,发现其夫妻双方名下有一套房产,并将该房产进行了评估。随后,两名被执行人一直向法院保证会尽快还款、会尽快跟申请人一方协商解决此事,但一直没有进展。为尽快执结此案,12月5日上午,该院组织10余名干警前往安阳市某小区,决定对涉案房产采取强制腾房,并邀请安阳市人大代表楚保臣、李志现场参与见证执行。9时30分,将该房屋门锁打开后,被执行人李某站在屋内情绪激动,试图对抗执行活动,在人大代表和执行干警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下,最终李某表示配合法院执行。12时许,经过登记、搬运等2个多小时的执行,所有物品全部腾清,整个执行过程进行了录音录像,现场秩序井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