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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县法院:田间地头化干戈

  发布时间:2018-11-20 14:47:53



干警与镇村干部协商解决方案


在土地争议现场认真勘验


测量双方当事人争议土地尺寸


确定分界线并留下分界记号


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字同意结案

    11月16日,安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深入辖区韩陵镇,依法执结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在镇村干部的参与协调下,最终为双方当事人争议土地划定了界限。

    原告常某与被告韩某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2017年11月底,法院判决被告韩某返还原告常某耕地10.03亩,并标注了四至位置。判决生效后,被告韩某为按期履行义务,常某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执行立案后,干警向韩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然而,被执行人韩某不但拒不履行,反而在耕地里继续种上了农作物。为全力解决双方当事人之间矛盾,执行干警先后多次走访了解案情,采取面对面、背靠背等形式做双方当事人执行和解工作。11月16日下午,执行干警再次到当事人所在村委会对案件进行和解,并邀请镇村干部参与到执行活动中来,经过明理释法、说服教育,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由于争议土地距村庄较远,执行干警沿乡间小路步行到达土地现场,通过认真测量,最终按照判决书上标注的四至位置确定了土地分界线,并留下了分界记号,案件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郭向兵    

文章出处:安阳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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