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院开展“假如我是当事人”的活动,意义深远,对引导广大干警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增进群众感情大有裨益。“假如我是当事人”,这是一个对我来说感受颇深的话题。在法院工作二十多年,办理了许许多多的案件,见到了形形色色的当事人,感受到了人生百态。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法院人,不是对法律的麻木,不是对当事人的见怪不怪,而是能够更深刻地体会每一位当事人的困难与处境,能够体会他们在诉诸法院时的无奈以及对法院主持正义、寄予公平判决的渴望。
法院不仅是一个庄严肃穆、容不得半点私情的地方,它更是见证了世情冷暖、人生百态。如果法官缺乏司法为民之心,当事人就会缺乏对法官的信任和尊重,继而失去了对法律的尊重,社会矛盾就产生了。此时,我们法官需要通过换位思考,设想假如我们就是当事人时在法院的所遇、所想、所盼,体味一下当事人心中的酸甜苦辣,从而转变自身思想,改进自身工作,用实际行动真正的为群众服务、为人民司法就显得尤为重要。
“每个人的人格都是平等的,尊重当事人,就是尊重自己。作为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要时时提醒自己换位思考,假如自己是当事人,我们要追求的结果是什么?”
假如我是初次到法院打官司的当事人,当我走进法院时,我希望看到的不是接待人员冷漠的面孔,而是亲切的笑脸;听到的不是生冷而简短的问话,而是耐心而专注的话语;更希望法官们能够用更多的时间倾听我的心声、体谅我的遭遇,给我信心、给我希望,教给我必要的诉讼常识。我希望得到法官的关怀和帮助,哪怕只是一句轻声的问候、一张善意的笑脸或者是一个热心的提示。
假如我是当事人,我希望法官多一份尊重少一点傲慢。要逐步提升法律素养、涵养为民情怀,将司法为民理念贯穿到工作始终,给予当事人以尊重、理解、和关心。要尊重来法院的每一位群众,不管是诉讼的,咨询的,或是信访的,对所有群众一视同仁。在工作中要坚决摈弃偏见与歧视,杜绝居高临下,盛气凌人,傲慢无理。
假如我是当事人,我希望法院能够提供便利、减少诉累。尽可能采取最便利人民的方法解决人民所要求解决的问题。因此,自己在审理案件时要为群众提供便利服务,一次能办理的事绝不让群众跑两次;妥善提供诉讼引导,让群众明白怎样打官司;通过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让群众了解案情和风险。要为群众提供实实在在的方便快捷服务,从细节上体现司法为民服务群众工作理念。
假如我是当事人,我希望法官能热情对待我。 “良言一句三冬暖”。作为法官,对当事人应该倾注热情,主动热情问候,热心关切帮助,耐心答疑解惑,真心排忧解难。让群众走进法院能够真真切切地感受到法官庄严中不乏温暖,肃穆中透着温情,严谨中体现着人文关怀。不将消极个人情绪带给当事人,力戒对群众态度冷漠,语言生硬,敷衍推诿,简单粗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