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常态化制度化之时,在我院全面推进现代化服务型法院开局之际,中院党组决定开展“假如我是当事人”大讨论活动,是对现存问题的一次大梳理,是对广大干警思想的一次大碰撞,是提升法院自我形象,增进司法为民情怀的一次精神洗礼,一次灵魂触碰。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彰显为民司法情怀
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十九大报告多次提及“美好生活”一词,彰显着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人民至上的执政情怀。司法为民,也是广大法院干警不变的初心。我们定当忠诚履职,以优质的司法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在新时代对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更高的需求。
探索“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破解老百姓打官司难,攻坚基本执行难兑现当事人权益,“让数据多跑腿”实现“群众少跑路”……司法为民永远在路上,法院干警一直在以最真挚的热情,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关怀和温暖。
提高诉讼服务意识,增强群众可亲近性
司法作为一种“公共产品”,具有稀缺性,同时又具有专业性,不易为社会大众理解接受。法律是否有效,司法是否像被人所期望的那样有效、可亲近,这完全取决于它是否有一个旨在达到这种结果的合适手段。能动司法和亲民司法应当成为当前司法工作的一种理念和思路。通过能动司法和亲民司法,使得我们的司法实践给当事人更多的可信赖感、可获得感、可依靠感。
诉讼服务是司法公平与亲民的第一道关口,既是司法程序的组成部分和延伸,也是法律宣传、司法服务的重要阵地,诉讼服务所展现的形象可以说就是当事人对法院印象的初始架构。因此要确保诉讼服务“功能完善、制度健全、布局合理、设施齐备、便捷高效”,有效拉近法院与当事人距离。
树立“换位”服务意识,优化个性化司法服务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人民法院的奋斗目标。推进繁简分流工作,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尊重群众差异化的司法需求,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司法公正与诉讼效率的有机统一。随着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的不断推进,人民群众在公平与效率方面的获得感将会越来越强。
2017年,安阳法院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开始了一场轰轰烈烈的自我改革,将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正式拉开序幕。通过该项改革,为当事人构建了一个立体的、动态的、分层的分流“漏斗”,将案件进行多层次分流,实现“当简则简,简案快办、以简化多”。今年,改革将持续向深入发展,依据当事人的差异化司法需求为其提供更加精准的“私人定制”服务,以多层次、多领域、个性化的司法服务来换取当事人对法院满意度的提升。
作为一名法官,尤其是一名党员法官,唯有“秉法治之灯,循公正之路”,崇法为民,尚德立身,用司法实践守住法律权威,才能保持清廉如水、执法如山的本色,赢得群众信赖和当事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