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8年3月15日起,我院开展了“假如我是当事人”大讨论活动,活动开展以来,我认真按活动完成了各阶段的要求。
我和全庭同志一起深入学习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通过学习,我更进一步的了解到在平时的工作中,我们必须坚持人民立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必须自觉地将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贯彻到立案工作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地用其来指导立案及三裁案件审理工作。
我还反思了当事人不希望遇到和看到的问题。我感觉到,我们如果淡化为民宗旨意识,对待当事人态度生硬,无视他们的困难,甚至不愿意听他们述说,必然会出现工作得不到群众支持的情况,这与群众路线的理念是相背的,是不符合新时代人民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所以通过这个活动中的反思,我意识到我们在工作中应该认真对待当事人,杜绝出现“当事人不希望遇到的、看到的问题”。
同时,通过讨论“当事人企盼和希望看到的”,我深深体会到,当事人在法院的案件审理中,本来就处于一种求助状态,如果我们不注意自己的言行,当事人就会变得很无助,继而产生对审判人员不满意,对人民法院的工作不满意,甚至对我国的法治建设失去信心。所以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要做到以下几方面:
一是对待当事人要有真心,真情真意地帮他们解决立案及诉讼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二是一定要依法公正审理每一起案件,并做到公正与效率的有机结合,不出现拖延办案的情况,使每一起案件都能得到阳光、透明地审理。三是热情对待每一个当事人,不管是要求立案的,还是案件审理中的当事人,让他们对法官和法院产生基本的信任,即使败诉了,也会选择相信法律、相信法院,而不是随便怀疑法官不公正。四是遵守我院的各项纪律,这样可以保证除了开庭、调查和开会,当事人有需要的时候能够联系上我,这样当事人可以随时解决在案件中出现的疑问。五是一定要管理好自己的情绪,认真听当事人关于案情的描述,即使当事人有案件的情绪宣泄,也坚持听他们的说完,并尽量从法律角度为其排解,尊重当事人、体谅当事人在诉讼中的不容易。六是平时注重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这样就可以在审理案件时,既解决当事人在本案中的困惑,也让他们了解与案件有关的法律知识,起到普法、宣法的效果。
在三级巡视活动进行的同时开展这次活动,我觉得非常正确、非常及时,也非常有必要。通过与当事人换位思考等形式,使我们发现存在于工作和自身的各类问题,解决问题的答案也是迎刃而解。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时刻按这次活动的要求对照自己的言行、审视存在的问题,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真正做到司法为民,真正做一名人民满意的法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