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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以当事人为本”理念,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发布时间:2018-10-16 15:41:18


    我院召开“假如我是当事人”大讨论活动的目的是让广大干警培养换位思考的意识,根植司法为民情怀,不断改进审判工作的工作作风,增强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达到提升审判质效,促进矛盾化解,消除对立情绪,赢得社会理解认同的实际效果,不断塑造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亲近、温暖和关怀,感受到工作的职业良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活动过程中,我庭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假如我是当事人,我希望“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这里得到完整的体现。当事人到法院最大的目的就是希望自己的纠纷能够得到公正的解决。试想如果法官和工作人员不能够公平相待,那么当事人作何感想。我们的工作其实不仅仅是单纯的工作,它代表的是法律的尊严和司法的权威。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可能影响当事人对法律的看法,因此一定要遵守院里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规范言行,公正判决,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不允许有超越法律的特权行为存在。这是公平正义的内在要求,也是公平正义的必然选择。当事人既然选择了法院倾诉诉求,那么代表的是对我们工作的信任,所以在工作中一定要不偏不倚,时刻注重言行举止,用实际行动亲自践行公平正义。

    假如我是当事人,我希望自己可以受到尊重,可以享有自己依法享有的权利。公正与效率是人民法院永恒的主题。现实中,不仅要公正更要效率。当事人需要来法院办理各种手续或者约见法官,如果被拒之门外或者办公人员脸色难看,冷脸相对,试想如果自己遇到这种情况,心里什么感想。跟当事人打交道是一种服务行为,服务行业最讲究的是服务态度。当事人怎样的需求,我们能解决的尽量解决,解决不了的也要耐心解释原因,消除误会,减少信访隐患。对当事人的尊重就是对我们自己的尊重,对当事人尊重就是对法律的尊重。

    假如我是当事人,我有百种希望,我希望法官清廉务实,我希望法院定纷止争,我希望工作人员热心接待,帮助我解决问题,种种希望归根到底是希望得到公平和正义。法院的工作被看做是公平与正义的化身,因此对于当事人而言,我们的工作显得非常重要,通过此次活动,我能够设身处地的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思考和反省自己的不足,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以当事人为本”的司法理念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杜绝办人情案,金钱案,做到心中装着当事人,用端庄的仪表、和蔼的微笑、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树立铁面无私、执法为民的法院和工作人员形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与正义。

责任编辑:郭向兵    

文章出处:金融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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