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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法徽添光彩

——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先进典型人物风采录

  发布时间:2018-09-28 08:56:51



安阳中院温博


安阳县法院黄兰照


滑县法院曹振亚


内黄县法院刘军伟


汤阴县法院刘现光


文峰区法院马志华


北关区法院任蓉


殷都区法院姜涛


龙安区法院李群伟

    编者按:切实解决执行难是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是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面对这份沉甸甸的政治任务,近年来,全市法院广大执行干警直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繁重任务,站位高远、勇于担当,心系人民、忘我工作,不惧危险、迎难而上,夙兴夜寐、风雨无阻,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构建诚信安阳建设中,打击拒执,严惩失信,努力拼搏,攻坚克难,共执结各类案件78595件,执行到位金额155亿元,执行工作取得巨大进展,涌现出了许许多多感人故事和先进典型。他们的事迹激励着广大干警士气高涨、一往无前,奋力推动执行工作取得突破性成效、赢得大踏步发展,为打通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付出了艰巨努力、作出了突出贡献,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和人民群众的交口称赞,让我们一起了解他们的风采。  

    温博:带头冲锋  誓言无声

    温博,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政委。吃苦耐劳,甘于奉献。2017年荣获全市法院个人三等功。

长期以来,温博坚持一线调研,为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决策部署提供依据。2016年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活动开始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为全力破解执行中“人难找、物难寻”难题,开始探索执行警务化工作。温博为了在基层法院设立执行警务室,多次赴滑县调研指导,沟通协调,在长期努力下促使滑县人民法院成立全市第一家执行警务室,开启我市法院“公安+执行”模式,促使打击拒执犯罪工作全面提速升级,该经验后在全市基层法院进行推广,打出了声威、形成了威慑、扩大了影响、取得了实效。

    2017年9月,他坚持蹲点林州市人民法院,全面调研执行工作。在与一线执行干警同吃同住长达一个月后,他掌握了执行一线的实际困难,思考解决问题的方法,为全市法院在林州市召开执行现场会打下了坚实基础,也为全市法院执行规范化和全面掌握“第三方评估”内容提供了有力指导。

    2018年8月,温博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受伤住院,手术刀口近30公分,但他在恢复意识后想起的第一件事就是工作,全然忽略了自己病人的身份。病床上的他常常通过微信工作群为全市法院执行干警加油打气,不顾身上的伤口瞒着医护人员偷偷到单位坚持工作。他说:“关键时刻就是要冲得上、拿得下。在这全国解决执行难节骨眼上,我是真坐不住啊!”

    黄兰照:用行动诠释司法为民

    黄兰照,男,50岁,现任安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他具有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始终把群众放在心间,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执着办案,“啃”下了一件件错综复杂的“骨头案”,做出了不凡的业绩。

近三年来,他先后执结案件600余起,拘留被执行人20余人次,刑事拘留30余人,且无一上访、无一不廉举报,受到群众一致好评。2016年11月,他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百日执行风暴”专项活动先进个人。2017年4月,获安阳县“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2018年2月,被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先进个人。

    无论是军人还是执行员,无论他身处何地,在什么岗位,始终保持着军人的作风和革命传统,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他勇于创新、开拓进取,经常加班加点,全身心投入执行工作,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工作一直名列前茅,先后执结了一大批案件,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贡献。作为执行员的他,在工作中从不考虑个人得失,从不接受当事人吃请,从不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在生活中他始终严格要求自己,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他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司法公正、维护政法队伍整体形象做出了榜样。

    曹振亚:倾情执行的青年卫士

    曹振亚,男,34岁。2007年参加工作,现任滑县人民法院团委书记、执行局第六团队负责人。进入法院工作后,他工作认真负责,高标准严要求,成绩突出。2015年被团省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单位评为“河南省青年卫士”,2017年被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执行先进个人。

    针对执行案件任务重、积案多、压力大的实际情况,曹振亚采取多种措施促进执行,结合自己所担负的实际工作,面对常态化的“凌晨出击”、“子夜行动”等专项执行活动,他总是冲在最前线,用自己的青春和活力,努力谱写攻克“执行难”的篇章。在执行工作中,曹振亚能结合实际,深入调查,努力化解每一起执行纠纷。他坚信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安定团结的需要,也是执行工作为大局服务及倡导“文明执法”的重要体现。在执行过程中,他面对不同的当事人都能做到释法析理,在刚性的法律面前,又总能让当事人体会到人情的温暖。

    曹振亚自2017年进入执行局工作以来,所在团队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796件,结案735件,执结率为92.34%。他注重和当时人的沟通,用执著守护着法律的公正,捍卫着群众利益,所在团队在滑县人民法院“执行攻坚竞赛”中排名第一。

    刘军伟:恪尽职守 无私奉献

    刘军伟,男,2004年进入内黄县人民法院工作,现任内黄县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因工作突出,多次被该院评为先进工作者,并数次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先进个人、个人三等功等荣誉。

    在“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大浪潮下,刘军伟从综合科副科长兼内勤转战至执行一线办案。为了能尽快融入办案环境,他早起晚归、加班加点、任劳任怨,虚心向执行一线的老同志学习,并主动请缨、积极解决“骨头案”。在一起邻里纠纷案件中,由于被执行人翻盖房屋,造成申请人的房屋受损。申请人向该院提起诉讼,要求被执行人排除妨害并赔偿维修费。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刘军伟第一时间现场勘验,并会见双方当事人,由于被执行人态度恶劣,拒绝排除妨害,刘军伟依法果断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并安抚申请人的情绪,多次劝说其搬出危房。在办案中,刘军伟转变工作思路,建议申请人对受损房屋申请危房改造,并规劝被执行人履行赔偿义务,双方当事人迅速达成一致意见。最终,将这起具有人身危险隐患的案件解决在了源头。

    执行工作苦、累、难、险,位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刘军伟在这一岗位上一干就是14年,没有抱怨、没有退缩、恪尽职守、无私奉献,以切切实实的工作成绩为人民群众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刘现光:公正无私的“难案克星”

    刘现光,男,45岁,现任汤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2016年所办崔某拒执案件被汤阴县委、县政府评为十大精品案件,2016年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百日执行风暴”专项活动先进个人,2017年荣立个人三等功等荣誉称号。

    在“基本解决执行难”的进程中,为了尽快满足当事人诉求,争取时间多办案,刘现光给自己制定了加班方案,坚持每天加班两到三小时,周六全天加班。每天他都是最早到办公室又是最晚一个离开的人,本应回家休息的时间也奉献给了执行工作。长时间使用电脑办公使他患上了干眼症,因为长时间加班患上了肌肉劳损,可是为了尽快兑现胜诉当事人的权益,他依旧在“亚健康”状态下坚持在工作一线。2017年年底冲刺结案,他不顾身体,连续加班,因长期精神紧张、过度劳累,导致心脏出现问题,最终晕倒在办公室。在接受治疗期间,他还多次打电话询问工作进展,心中不忘岗位、不舍工作。

    今年是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战决胜之年,汤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面临着大量亟待解决案件,他主动申请办理“骨头案”“钉子案”,今年以来,共办结疑难案件128件,拍卖房产3套,汽车4辆,机器家电设备80余件,执行标的达4153万元,被誉为“难案克星”。

    马志华:严守司法公正的防线

    马志华自1998年考入文峰区人民法院参加工作以来,先在法警队从事法警工作,后转入执行局任执行员。工作以来,他一直严格要求自己,认真负责、踏实勤恳,出色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马志华在工作中既有很强的原则性,又讲究办案的技巧,有效地实现了裁判的权威性和公众认知度之间的平衡,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办理张某某拒不腾房案件中,面对张某某拒不腾房的情况,马志华对案件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分析,制定了方案,带领执行局工作人员及法警到达现场执行案件,并邀请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到场监督、公安民警协助执行。但是当事人张某某情绪激动,拒绝腾房,面对张某某采取堵门、用剪刀威胁等手段抵抗措施,马志华先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进行劝说,劝说无果后,果断转变方案,采取强制手段破门而入,配合法警将其强制带离,最终使案件得以安全执行。案件执结之后,申请人流下了感动的眼泪:“你是我们家的大恩人,千言万语不足以表达我们的感谢之情!”

    执行是司法公正的最后防线,这是马志华对执行工作的解读。2017年实结案件211件,执行到位案款1580万元,依法拘留20人、罚款12万元,打击拘执犯罪3案3人,用实际行动诠释着司法公正为民的含义。

    任蓉:“铿锵玫瑰”别样红

    任蓉,女,43岁,现任北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曾荣获个人二等功,连续多年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17年荣获个人三等功、执行专项活动先进个人,2018年被评为市“巾帼标兵”。

    为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行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任蓉做为辖区9个基层法院执行战线上唯一的女局长,她巾帼不让须眉,拼命忘我工作,丢下孩子和家庭,舍小家顾大家,带头冲锋在执行攻坚第一线,埋头在深夜案件卷宗里,劳累和繁重的工作让她患上了高血压,医生嘱咐她注意休息,可她仍一门心思扎在法院里。作为执行骨干,她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刻苦钻研、恪尽职守。在专项行动的风险面前敢作敢为,在执行难题面前敢闯敢试,在当事人矛盾激化面前敢抓敢管。她认真办好案、办铁案,提高执行效率,不仅将正常上班时间安排的异常紧凑,还利用休息时间每天在单位加班到深夜。

    2017年,任蓉带领执行团队化解执行案件810起,涉案标的1622万元,在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有力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诠释了人民法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真正含义。其先进事迹被各界媒体持续报道,在《人民法院报》整版刊登后,在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和高度评价。

    姜涛:用担当守护公平正义

    姜涛,男,殷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警务大队一中队队长。他将执结案件作为工作的主要目标,常年奔走于街头巷尾,努力寻找被执行人和相关财产线索,在执行的道路上,披荆斩棘,勇往无前,即使面对被执行人的谩骂和围攻也毫不畏缩,用忠诚和奉献诠释了一名执行干警的使命担当。

    2017年12月的深夜,寒风凛冽,姜涛带领干警在一名被执行人家门口蹲守了两个小时,将偷偷回家的被执行人堵到门口,面对执行干警的执法,多日躲避的被执行人恼羞成怒,拿起菜刀威胁执行干警,面对危险,姜涛沉着冷静,一边用话语稳住被执行人,一边指挥干警对被执行人进行包夹,成功将其手中的菜刀夺下,将其带回法院进行了拘留。在拘留期间,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该案成功执结。

    面对繁重的执行任务,姜涛从不喊累,“五加二”“白加黑”成为了他的工作常态。因为执行,他忘记了高血压、腰间盘突出带来的病痛;因为执行,他放弃陪伴家人的时光,只为让申请人权利得到维护。年复一年,日复一日,他从一个战场奔赴到另一战场,在执行攻坚战中披荆斩棘,奋力前行。2016年至今,他带领干警执结案件300余件,执结到位标的达1000余万元。

    李群伟:用心才能把工作做好

    李群伟,男,46岁,现任龙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2016年被市中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三等功一次;2016年11月,被省高院评为“百日执行风暴”专项活动先进个人;2018年6月,被评为龙安区优秀共产党员。

    自参加工作以来,他始终坚守“认真只能把工作做对,用心才能把工作做好”这个人生信条,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克服家庭与工作的矛盾,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庄严使命,谨言慎行,无私奉献。担任龙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后,带领全体执行干警在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战役中始终奋战在执行一线,2016年至今,该局共受理执行实施类案件3582件,结案3393件,到位标的69311.89万元,结案率94.67%,实际执结率70.87%。他心系群众,从高位截瘫的姚某,孤苦无依的继母李某,伤残老兵彭某,到拿到工资的高某等19名老妪及辖区重点企业无不对他交口称赞。他始终保持谦虚谨慎、求真务实的态度,在工作中默默奉献,辛勤耕耘。通过持续开展专项执行活动,极大地震慑了老赖,拿下了一批“骨头案”、“钉子案”,最大程度地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今年1月,龙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被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责任编辑:郭向兵    

文章出处:中院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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