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子女是父母应尽的义务,可是有一位父亲却不然。近日,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子女抚养纠纷案中,身为孩子的生父,被执行人王某拒不履行法定义务,逃避责任玩“失联”,在执行法官多次做思想工作无果的情况下,依法对其采取强制司法拘留措施。畏于被法院拘留的强大威慑,这位父亲终于履行了自己应尽的给付义务,案件得以执结。
因感情不和,李某与王某协议离婚,婚生子女由李某抚养。离婚后,由于王某一直拖欠抚养费,李某遂起诉至北关法院,法院判决王某每月支付抚养费800元,至其子女十八周岁止。拿着生效判决书,单亲妈妈李某本以为孩子的抚养费有着落了,没想到王某破罐子破摔,仍然拒绝支付抚养费。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联系被执行人王某,敦促其主动履行义务,但其置自己身为人父的责任于不顾,置之不理,拒不配合,不仅更换了手机号码,还搬了住所,玩起了“失联”。执行干警经调查获悉,王某离婚后在闹市区经营了一家早餐店,法官通过申请人提供的地址,顺利找到了王某,但王某对执行法官的到来并不意外,还一副不以为然的神情。执行法官从法理和情理上教育训导王某,向其释明作为父母抚养子女义务的相关法律问题,要求其尽到一名合格父亲的职责,担负起法律规定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并一再告知其拒不履行法律生效判决的不良后果,但王某态度消极,无动于衷,仍拒不履行。鉴于此,执行法官决定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拘留措施。
被执行人王某在被送往拘留所的路上,见到法院对其动起了真格,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慑于法律威力,态度立刻转变,连忙哀求,当即承诺马上通知家人将抚养费送到法院,并表示今后也会按时履行义务。“太谢谢你们了,是你们让我看到了生活的光亮!”孩子的妈妈在收到执行款后,真挚的向执行法官表达感谢。
“孩子的成长需要父母的共同呵护,任何一方的缺失都会给孩子今后的成长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执行局局长任蓉表示:“希望多一些关爱孩子的父母,少一些令人痛心的此类执行案件。劝诫那些想要逃避法律责任的父母赶快打消念头,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始终都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