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上午,安阳中院召开全市法院网络安全暨信息化工作会议,下发了《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进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意见》,部分基层法院和中院部门作了会议发言,安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曹更生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曹更生院长从四个方面阐释了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出了当前全市法院信息化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短板,强调全市法院要有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对照最高法院智慧法院建设标准,着力补齐信息化工作中的“短板”,努力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一要强化组织保障。要把信息化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化工作有人管、有人做。二要加快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坚持“面向群众、面向基层、面向实际”的原则,推进信息化与诉讼服务的深度融合,形成现场与远程、网上与网下、实体与网络立体结合的诉讼服务新模式。三要快速推进电子卷宗实用化。要在省法院统一部署之前,做好充分准备,将电子卷宗同步生成、庭审语音转换上传等基础性工作落到实处,为智审系统的深度应用打下基础。四要深化智能化应用。对已在多地法院试用可行的智审、庭审语音转录等智能辅助系统,要按照实施意见确定的时间节点要求,迅速进行推广应用。要敢于先研先试,加强需求论证,设计出界面友好、运行流畅的应用软件,回应群众和广大干警的期待,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创新经验。五要强化信息化司法管理。要推动审判管理实现网上处理,减少暗箱操作空间;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构建静默化、自动化、可视化的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效监控系统,建立考核评价及员额法官退出机制;建立庭审及司法作风自动巡查系统,实现对庭审的实时检查和实时监督。六要筑牢信息安全防线。建立信息安全检查机制、信息安全应急机制,保障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要注重保护数据隐私安全,在技术上确保权限安全,在管理上防止人为泄露,对违规操作、违纪违法的,要严肃问责,决不姑息。七要加强经费保障和人才队伍建设。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请示汇报,加强与发改委、财政部门、信息化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将法院信息化建设项目列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运行维护经费纳入法院业务经费开支范围,形成持续稳定的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经费投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