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马上还钱,你们能不能取消对我的限制措施?我现在想回家都买不到火车票。”近日,北关区法院执行局接到被执行人刘某的电话,称其前几日去购买高铁票时,被告知自己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无法购买高铁票,表示要履行法院判决,请求法官取消对其的限制。
刘某与王某因交通肇事引发责任纠纷,北关区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刘某向原告王某赔偿5万元。判决生效后,刘某分文未付,拒不履行赔偿义务,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员向被执行人刘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刘某置若罔闻。执行干警通过多种途径敦促刘某履行义务,但刘某以长期在外打工为由,逃避执行。随后,执行干警又多次前往被执行人的家中,但始终没能见到刘某本人。北关区法院遂将刘某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作出限高措施,使其出行受阻,大幅挤压其生活空间,迫使刘某主动还款。
在外地打工的被执行人刘某因家中有事,急需乘坐高铁回家,但在购票时发现自己无法购买高铁车票,才得知他被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成了一名“老赖”,被限制乘坐高铁。尝到了自己未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刘某这才意识的事情的严重性,急忙主动现身联系承办法官。刘某表示,自己为了躲避执行外出打工不敢回家,本以为出去躲着案件就能“石沉大海”,没想到会给自己的生活带来这么多的限制。为了尽快回归正常生活,刘某主动履行了赔偿义务,恢复了“自由之身”,北关区法院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屏蔽,案件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