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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安区法院:不见棺材不掉泪 被拘次日忙履行

  发布时间:2018-07-23 16:27:02


    被执行人李某被拘传到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法院后,仍然没有一丝想要履行还款义务的意思,就连其随身携带的3000元钱都不愿意掏出来,遂被依法拘留。谁知李某被拘留后第二天,就让家属将本金及利息交到了法院,履行了全部义务。

    2015年,李某因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先后向李某某、宋某借款各 5万元,并分别出具了借据,也约定了利息,但仅在次年下半年分别向二人支付了一年的利息,下欠本金及利息未付,经多次催要无果引发纠纷,诉至龙安区法院。判决书生效后,李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李某某、宋某申请了强制执行。

    李某被拘传到法院后,进门第一句话就是“我没钱”,执行干警当即就办好了拘留手续。拘留前在对李某随身物品进行清点的时候,发现其随身携带着的就有3000元钱。可即使这样,李某都不愿意将这笔钱作为欠款的一部分还给申请人。李某因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被送进了拘留所。就在被拘留后的第二天,李某便通知家属将本金及利息如数交到了法院,履行了全部义务,两起案件得以执结。

责任编辑:郭向兵    

文章出处:龙安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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