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李法官吗?我已经到法院了,这就把欠款全部还清,请你们把我从‘黑名单’中删除吧,我现在坐高铁都买不了票,出门太不方便了。”日前,被执行人王某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北关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使其购票不成,出行困难。尝到了当“老赖”的苦果,王某立即来到法院,一次性履行了还款义务。
申请人张某与被执行人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北关法院依法判决王某偿还张某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判决下达后,王某拒不还款,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向王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还款义务,但王某仍然逃避执行。执行干警依法对王某的财产进行全面查控,均显示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但据承办法官了解,王某本人有财产,只是未登记在其名下,属于有意隐瞒财产。鉴于其有能力履行但拒不履行的行为,北关法院依法将王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公之于众。
名单发出后不久,就发挥了作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网络、电视台、火车站LED大屏滚动播放,被曝光在公众眼球下的王某,时时被熟人问起上“黑名单”的事,很没面子。出差需要购买高铁火车票,但因被列入失信名单,王某无法购买,十分难堪。看到自己榜上有“名”,出门又受限制,王某此时才知道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被列入“黑名单”的后果,并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行为,主动来到法院,当场将义务履行完毕,法院依法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库中删除,此案得以执结。
被执行人一旦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其身份信息将与民航、铁路、金融等部门的信息系统连接并共享,使其在出行、消费、诚信等方面受到限制。同时,法院通过网络、电视、报刊等公布被执行人信息,让失信被执行人在更多领域受到限制,倒逼“老赖”自觉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提升司法公信力,让失信者寸步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