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好“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仗,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采集失信人信息,创新在微信公众网络曝光失信人容貌,让有微信的安阳市民记住失信人的真容,防范失信人、举报失信人,为社会营造诚信氛围。
安阳市某小学与杜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2018年进入强制执行阶段,执行干警张伟及时对杜某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工商等信息采取相应强制措施,张法官多次与杜某沟通望其能主动履行义务,但杜某均以各种借口拒不履行。近日,杜某在微信公众号发现文峰法院执行局的微信曝光台曝光了失信人的姓名、相片真容、身份证号、执行案号、未履行义务等内容,还打听到法院会不定期更新失信人名单,心里再也不能安宁了,心急火燎赶往文峰区法院,找到承办法官,面露愧色的承认拒不履行的不当,询问失信名单撤销事宜,并请求法官通知申请人,表示愿意主动履行。次日,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下,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杜某一次性履行租赁费40余万元,执行案件终结。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上微信曝光台不仅连累到家人,连亲戚也不光彩,我主动到法院交款,了结执行案。”这是杜某坐在该院执行庭办公室说的心里话。
法官寄语: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2013年10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非“一定终身”,失信被执行人如果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者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或者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法院就会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予以屏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