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2日,原告王小某与被告康某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被立案执行的第二天,被执人康某来到了河南省内黄县法院,主动把8万元执行款交到了执行法官宋飞手中。被执行人康某一边交钱一边解释道:"本来昨天就把钱准备好了,但是赶过来得4个小时,怕你们下班,所以今天一早赶了过来。"这是被执行人因同一案件第二次被立案执行,由于有了第一次被执行的惨痛教训,第二次立案当天,康某便凑齐了8万余元执行款。
2016年8月3日,康某驾驶货车与驾驶电车的15岁的王小某相撞,造成王小某重伤的严重后果。之后,王小某在濮阳市德康断肢再植医院治疗,共花费了90837元,康某垫付过73419元后便不再承担任何费用。直至王小某出院,康某也不见踪影。深受伤痛又得不到赔偿的王小某向内黄县法院提起了诉讼。2016年11月10日,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支持了原告王小某的诉求,然而被告康某却一直对判决置之不理。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对被执行人康某进行了网络查控,发现其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就在宋飞一筹莫展的时候,突然接到线索,长期在外的被执行人康某将于2017年劳动节后返回滑县家中。宋飞便立即调派干警赶往滑县,对被执行人康某实施抓捕,并司法拘留。被执行人康某的家人也迅速来到法院缴纳了剩余的17418元执行案款。同时,康某的家人还为康某交了因拒不履行法律生效判决而被处罚的5000元罚款,康某深感后悔。
2018年5月11日,申请人王小某再次向法院提起了强制执行申请,索要二次手术的医疗费。刚一接到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康某便立即着手凑钱,并在最短的时间内主动来到法院履行了义务。“哎,怕喽怕喽,你们内黄法院执行起来可真是厉害哟!”办完手续的康某表示,再也不做“老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