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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中院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廉政监督员

  发布时间:2018-05-04 15:17:04



    为进一步加强安阳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完善监督机制,拓宽监督渠道,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人民法院公正、文明、廉洁司法,5月3日下午,安阳中院聘请全国人大代表黄艳、黄玉梅、葛树芹,省人大代表张淑爱、魏爱霖、赵秀珍、李志伟、邓世杰,省政协委员王保安等26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基层群众为法院廉政监督员,并向他们颁发廉政监督员聘任书。

    为保障廉政监督员履行监督职责,安阳中院制定了《聘请廉政监督员暂行办法》,详细规定了廉政监督员开展监督的权利与义务、监督的形式与途径、监督通报联系制度等,为廉政监督员更好的履行职责提供了制度机制保障。

责任编辑:郭向兵    

文章出处:安阳中院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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