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新闻 -> 案件快报

改过自新忙赚钱 主动履行换新天

  发布时间:2018-04-04 08:21:52


    朱某因为频繁出入看守所和监狱,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其名下也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致使法院判处的罚金一直没有履行到位,案件无法取得实质进展,法院将其列入失信黑名单。出狱后的朱某决心改过自新,过回正常人的生活,便来到法院主动履行了罚金义务。

    初中毕业的朱某没有一技之长,也一直没个正经工作,加之缺乏家庭管教,才二十出头,便从2009年11月开始,因为各种刑事犯罪频繁出入监狱、看守所。2015年7月,朱某又因盗窃他人犬只,被龙安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朱某刑满释放后,靠外出打工攒了一些积蓄,想回到家乡干一番事业,却因为失信黑名单处处受限。经过几年的劳动改造和法制教育,朱某的思想觉悟和水平有了一定程度地提高,于4月2日下午来到法院,主动交纳了罚金,结束了整日东躲西藏,提心吊胆的生活。

    “2016年出狱后,真是穷的叮当响,亲戚朋友也不愿意帮忙,确实没有能力交罚金,也是受够了别人的白眼和歧视吧,所以我决定改过自新,一切从零开始。这两年一门心思忙着赚钱,就想赶紧把罚金交了,从此挺直腰杆,扬眉吐气活一回。今天,罚金交了,我心里的石头也落地了,以后一定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做事,把之前浪费的时光都挣回来,也不枉这几年接受的改造和教育。”

责任编辑:郭向兵    

文章出处:龙安区法院    



关闭窗口

地址:安阳市文峰大道东段中级人民法院   邮编:455000   咨询电话:0372-3163078  
您是第 47734096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