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法院自去年开通网上立案后,今年又开通诉讼费网上支付功能,当事人只需登录《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网站,在网上交费功能栏里可选择网上银行、支付宝、微信等方式便可实现足不出户交纳诉讼费,这是林州市法院创新司法便民又一举措。
该院实行网上交费,就是倡导“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工作理念,解决网上立案后当事人还需再跑来交费问题,既提高了工作效率,也大幅节约了司法资源和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体现了司法的便民、亲民和利民。
昨日,原告李某通过《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进行了网上立案,林州市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进行了审批,于是李某收到了通知其网上交费的短信通知。李某再次打开诉讼服务网进入网上交费页面,支付方式有网银、支付宝、微信三种交费方式,李某正好微信上有钱,于是选择了微信支付,页面上弹出一个二维码,他用微信一扫,输入密码,手机上提示支付成功,并生成一个交费成功的电子支付凭证。至此,李某完成了从网上立案到网上交费的全过程。
当法院工作人员电话询问李某对网上交费使用的感受时,李某高兴地说:“你们法院真是与时俱进啊,以前去法院立案,如果在乡下的话需要坐车走一个多小时才会到法院,到立案庭有时又得排很长时间的队,挤一身臭汗,好不容易登记立案了,又需要拿着交费票跑到银行去交费,在银行又得重新排队,如果到银行晚的话,可能没有轮到自己,银行就该关门了,第二天还得浪费一天时间往银行跑,真是让人晕头转向啊。这下好了,我足不出户在家里就能完成了从立案到交费的所有流程,太方便了,真是感谢你们法院为老百姓着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