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了两年的西红柿钱终于拿到手了,虽然这钱不多,但是每一分钱都是血汗钱,感谢法院给俺们主持公道!”3月6日,在内黄县法院,46名农民喜笑颜开的领取到了执行款。
这是一系列农作物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刘某某是一名西红柿收购商。2016年8月,刘某某大量收购了46名农民的西红柿,并打下欠条,承诺西红柿销售后第一时间还款。然而几个月过后,刘某某并没有如承诺的那样将西红柿款给农民们,而是以各种理由推脱。46名农民多次到刘某某家中讨要货款,但只得到了刘某某一半货款,就再也找不到刘某某了。
2018年2月,胜诉了的46名农民拿着生效的民事判决书,来到内黄县法院申请对刘某某强制执行。内黄县法院受理案件后认识到这是一起涉及民生的系列案件,从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海军到办案法官都极为重视,并为46名农民开辟了“绿色通道”,以最快的速度对被执行人刘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同时,执行干警还对被执行人刘某某进行网络查控和线下查控,查找其财产线索。然而被执行人刘某某名下既没有存款,也没有房产与车辆。
2018年3月2日元宵节早上6点,内黄县法院执行局干警来到了被执行人刘某某的家中,依法对其进行拘传。办案法官宋飞对被执行人刘某某从法与情两个角度进行劝解,被执行人刘某某这才认识到了自己的过错,拿出了这46起执行案件的执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