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企业本需将自己的信誉奉为第一要务,然而滑县某公司却因为拖欠工人工资3830元被列入黑名单,当面临更严重的处罚时,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才乖乖把钱支付。
2017年11月,执行局的贾佳庭长翻看着刚转来的新卷,一份民事调解书引起了她的注意,该卷宗某公司竟然拖欠丁某3830元工资迟迟不给,经法院调解后,对达成的协议也未履行。
贾庭长立刻安排书记员、辅助法警向该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报告财产令、失信风险告知书、财产申报表。该公司法人位某收到送达文书后填写了财产申报表,报告公司的财产为零,也大呼冤枉,说这个公司原来不是他的,欠工人工资的是原来的老板,现在公司没钱无法给付工人工资。
贾庭长说:“公司是独立法人,公司欠工人工资必须履行,作为法定代表人你有义务执行。如果你们公司无法经营,无资产,也需要经过法定的程序申请破产,就算破产也要先清偿工人工资。”
贾庭长通过多方面调查,发现该公司有机械设备,于是将该公司列入失信名单,并对该公司法人讲述的如果仍旧不履行将要面临的惩戒后果。该公司法人位某这才幡然悔悟,乖乖履行了义务。
案件不大,虽说工资3830元不算多,却是农民工用自己辛勤的劳动挣来的!法院依法维护农名工友的合法权益义不容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