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滑县法院高度重视家事审判工作,积极探索“内” “外”联动家事调解机制,构建预防家庭暴力制度新格局,已取得初步成效。
为妥善解决家事纠纷案件中家庭暴力受害人“举证难”问题,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行为,滑县人民法院联合滑县公安局、滑县妇女联合会陆续出台了《关于落实“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涉及“家庭暴力”案件证据固定制度的意见》等文件,并依托公安机关设立家事案件调解室,针对涉及家庭暴力的民事纠纷案件,提前介入调解,提前固定证据,将行政力量与司法力量紧密结合,打造家事审判的独有品牌。
公安机关的诉前介入,对家庭暴力相关证据的固定,使得家事审判工作从被动变为主动,由单一的依靠家庭暴力受害人举证,变为受害人举证和法院取证相结合,更有助于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的落实。2017年10月份,崔某某与赵某某离婚纠纷一案,原告崔某某向滑县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滑县法院结合崔某某所举证据及公安机关固定的相关证据,查明后依法作出禁止赵某某殴打、辱骂崔某某的民事裁定,成为滑县法院落实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首例。
滑县法院“内”“外”联动,亮剑家庭暴力,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撑起一把“保护伞”,打造一面“防火墙”,充分发挥了试点法院的工作辐射功能,有力地推进了家事审判改革工作的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