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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在全国试点工作推进会上获赞

探索“三三三”模式 9419件案件案结事了

  发布时间:2017-12-12 10:30:58


    12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在新乡召开全国部分法院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安阳法院家事审判工作经验入选大会交流,推进“三个下沉”、体现“三个注重”、健全“三项机制”的“三三三”模式受到肯定和赞扬。全市法院大胆探索实践“三三三”模式,共审理家事案件9419件,调解撤诉率51%,无一矛盾激化的案事件发生,取得明显成效。

    强化组织领导,扎实推进“三个下沉”。改革重点下沉,综合考虑辖区基层法院所属县区面积跨度广、乡镇分布分散的特点,将各基层法院所有家事案件的审判活动下沉到所属基层人民法庭开展。组织力量下沉,各基层法院及下辖人民法庭均设立专门的家事审判合议庭,建设家事审判柔性化设施和“家庭化”审判场所,安排审判经验丰富、善于心理辅导和情感沟通的法官专门办理家事案件。工作重心下沉,各基层法院均成立了家事案件调解委员会,聘请特约家事调解员,在人民法庭所辖的村(社区)普遍设立巡回审判点,每个村(社区)聘任1-2名家事纠纷联络员,努力将家事纠纷化解在村(社区),实现“家事纠纷解决不出村(不出社区)”。

    坚持调解优先,充分体现“三个注重”。注重“法庭职权主义”的审判思路,做到“多出门调查、少坐堂办案”,充分发挥家事调查员了解社情民意、社会知识丰富的优势,根据案件情况委托家事调查员对特定事实问题进行调查,努力掌握家庭纠纷的真相。注重身份利益、人格利益和情感利益的保护,坚持以人为本,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把调处感情冲突和解开心理纠葛放在首要位置,让当事人感受到家事审判的“温度”。注重办案的实际效果,对于涉及当事人处在困境急需解决的案件优先审结,最大化保护当事人利益,对于家庭矛盾激化、当事人情绪激烈的,适当放宽审限限制,强化案件办理的社会效果。

    加强协调联动,建立健全“三项机制”。借力专业人员特长,引入心理干预和疏导机制,通过心理疏导和心理干预,减轻直至消除当事人之间的心理对抗,努力使当事人能够冷静思考问题、理性对待纠纷。整合协同防治网络,探索遏制家庭暴力机制,通过依法、适时、适度干预家庭暴力,将事后惩罚变为事前预防,切实保障家暴受害者的人身安全。依托涉诉信访平台,建立判后回访和帮教机制,创建家事纠纷社会管理的新格局,拓展家事审判的工作职能。

责任编辑:郭向兵    

文章出处:安阳中院民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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