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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7-11-01 16:38:43


    10月31日,安阳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作出《关于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决定》。

    《决定》从六个方面对全市各级各部门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提出了要求:一是要进一步统一思想,站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司法权威、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不断提高对解决执行难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各级人民政府及部门要将支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将执行救助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强化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执行联动,政法各部门要建立常态化的打击拒执犯罪工作机制,切实形成解决执行难工作合力。三是人民法院要积极推进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完善立案、审判、执行工作衔接配合机制,强化执行措施,推进执行公开,加强内外部监督,确保执行权公正高效廉洁有序运行。四是充实执行力量,推进执行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造就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执行队伍。五是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宣传和引导作用,加大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宣传力度,凝聚全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广泛共识,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推动形成良好的法治环境。六是全市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对执行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或者重要事项,督促有关机关依法处理;人大代表应带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作为人大代表候选人。

责任编辑:郭向兵    

文章出处:安阳中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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