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安阳县人民法院采用小额诉讼速裁程序,快速办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并发出一份“表格式”判决书。据悉,这是安阳市法院系统发出的首份“表格式”判决书。
2016年6月20日,被告刘丽军向原告张旭借款人民币25000元,出具借据一张。借款未约定利息,未约定还款时间。原告张旭因多次讨要未果,遂向安阳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刘丽偿还借款25000元及利息。
因调解未果,该院适用小额诉讼速裁程序审理此案,并及时作出判决。鉴于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承办法官便制作了表格式判决书,将原本可能需要3页纸的判决书简化成1页。除了当事人基本情况清晰表明在表格中外,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审理经过、答辩意见、审理查明事实以及法院论理部分均予以简化。判决书内容精炼,重点突出,让当事人一目了然。
该院积极探索“繁简分流”案件办理新模式,针对数额较小、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民商事案件适用小额诉讼速裁程序快速办理,通过采用“表格式”、“令状式”等格式对裁判文书予以简化,有效提高了审判质效,节约了诉讼资源,收到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