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侄子欠债叔父还 主动履行促和谐

  发布时间:2017-07-14 15:18:03


    自两级法院开展“夏季雷霆”专项活动以来,龙安法院用足、用活各种执行措施,用凌晨拘传、除夕突击、张贴大头贴等方式织就一张张天罗地网,压缩“老赖”生活空间,迫使其来到法院履行义务。但也有一部分被执行人及其家属,在收到法院执行部门通知后,主动履行义务的。

    被执行人沈某与申请人汪某是生意上的合作伙伴,2007年7月,沈某到汪某门市进货时,因资金紧张向汪某借款7400元,并出具借据一张。经汪某多次催要,沈某均以各种理由拖延还款时间,未能按时偿还,双方发生纠纷,诉至龙安法院。案件判决后,沈某也未按判决内容如期还款,故汪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在接手案件后调查了解得知,沈某因经营不善,也欠下高额外债,一家只能靠其打零工勉强维持生计。苦于一直未能查到沈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汪某便向法院递交了撤回执行申请书。但让汪某没有想到的是,虽然沈某实在没有偿还能力,沈某的叔父却不忍侄子因此背上“老赖”的臭名声,不仅积极撮合与汪某达成和解,还自掏腰包,于7月12日早上一上班主动到法院,替沈某拿出了和解协议中约定的5000元。

    连汪某自己都感叹:“本来想着自认倒霉算了,就当这笔钱我做生意赔了,打水漂了。谁知道他(沈某)叔叔这个人挺仗义,不但一直想法撮合这个事,还替他把钱还了。”

责任编辑:郭向兵    

文章出处:龙安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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