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主动和解,我要主动履行义务,我不要当‘老赖’”,6月22日,家住汤阴县的李某某一大早就来到汤阴县法院执行局,请求法官帮助其联系申请执行人王某,希望尽快达成和解协议。
事情还要从头说起,2008年6月到2009年12月,李某某多次从王某处赊购小麦种子进行代销,并给王某出具了30000元的欠条。2010年,王某向李某某索要欠款时,李某某以小麦种子质量有问题为由拒绝偿还欠款。无奈之下的王某将李某某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过程中查明,该批小麦种子并无质量问题,遂判令李某某偿还王某小麦种子款30000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某仍拒绝履行判决,王某只能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接到案件后,立即展开案件执行工作,在排查执行线索时得知,李某某已因刑事犯罪被判入狱,家中条件困难,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将情况告知王某后,王某表示可以暂缓执行。今年6月,李某某刑满释放后,正值汤阴县法院开展“夏季雷霆”专项活动,“麦收行动”“凌晨突击”等集中执行活动正轰轰烈烈地进行,全省攻克执行难的决心和打击“老赖”的措施手段也在全社会营造了有利执行的良好氛围。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李某某决定主动与王某和解,便于6月22日清早来到法院执行局,向执行法官说明了来意。接到法院电话后,王某立即赶到法院执行局,李某某向王某表达了歉意,并讲述了服刑期间妻子与其离婚的家庭变故和出狱后艰难度日的实际困难,取得了王某的同情和谅解,王某同意李某某以分期的形式偿还欠款,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最终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宁可吃点苦,也不愿当‘老赖’,”当问及为什么害怕当老赖时,李某某说道,“当‘老赖’不仅意味着失信,处处受限,而且还会上广播、电视,太丢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