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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安区法院:执行350元的“小老赖”

  发布时间:2017-06-08 17:49:22


    6月7日,安阳市龙安区法院执行局收到一笔350元的执行案款,案件全部得以执结。正是这350元钱,却使刘某摇身一变,成了时下“时髦”的“老赖”。

    去年5月,被告刘某因家中有事驾驶车辆途中撞伤2岁多的原告马某,双方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共识而诉至法院。在法院尚未判决前,刘某处理完家事便匆匆赶去外地打工。年底生效的判决书虽已送达刘某家中,但赔偿事宜却悬而未决。

    由于刘某尚有350元未能如期履行,案件进入到执行阶段后,为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承办法官从刘某住所地派出所、村委会、亲戚朋友等处多方打听,对刘某家属多次劝说,终于得知刘某在外打工所使用的手机号码。手机拨通后,承办法官对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导之以行,刘某迫于打击“老赖”的高压态势以及法律的威慑,主动履行了剩余的350元案款,该案圆满执结。申请人非常满意。

责任编辑:郭向兵    

文章出处:龙安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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