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新闻 -> 执行动态

安阳县法院:看到刑拘决定“老赖”低了头

  发布时间:2017-05-24 16:44:18



    “中,这执行力度真大,感谢法官为我讨回6.9万元赔偿款,我同意结案。”5月22日下午,申请人刘某从安阳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手中领取6.9万元赔偿款后,连连对法官表示感谢,并对法院执行方法新、打击力度大等举措进行了赞许。

    原告刘某与被告李某返还原物纠纷一案,法院判决李某返还刘某货车一辆。案件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经过走访调查得知,该货车已被李某切割后变卖,原物已无法返还。为此,执行法官将重点转移到了车辆折价赔偿问题上。后经多次与被执行人李某沟通交流,李某以车辆不是刘某的为由,拒绝赔偿车辆损失。经多次做工作和传唤,被执行人刘某拒不履行也拒不到庭,案件暂时搁浅。

    5月10日,“夏季雷霆”专项执行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将此案列入重点执行案件。5月19日,该院30余名干警开展了声势浩大的集中执行行动,对多名“老赖”进行突击。当日,被执行人李某成功被拘传至法院。“扣车后切割卖到废品站,钱也不给人家,这从法理和情理上都说不过去呀。”执行法官再次做其思想工作。此时,被执行人李某既不吭声也不履行。见效果不明显,法官将刑事拘留决定书摆在了其面前。“你再看看这个,不然今天也不会这么多人去拘传你。”看到刑事拘留决定书,得知要真来硬的,李某当即低下了头。直至21时许,双方达成了由被执行人李某一次性给付刘某6.9万赔偿款的执行和解协议。李某按协议将款项送到法院后,5月22日下午,申请人刘某领取了该笔赔偿款。

    图为 5月22日下午,该院法官向申请人刘某发放6.9万元执行款。

责任编辑:郭向兵    

文章出处:安阳县法院    



关闭窗口

地址:安阳市文峰大道东段中级人民法院   邮编:455000   咨询电话:0372-3163078  
您是第 47756938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