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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安区法院:“老赖”卖房还债,案件圆满和解

发布时间:2017-02-08 16:21:21


    近日,在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一名“老赖”主动签下和解协议,自愿将自家房屋出卖用来清偿债务。

    该案还要追溯到2008年9月份。当时,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申请执行人曹某、张某自愿达成承包协议,后王某依约履行了自己的义务,但是曹某、张某却严重违约,酿成纠纷。该纠纷于2010年1月经龙安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判决曹某、张某返还王某现金和利息。王某本以为经过法院判决后曹某、张某能迫于法律的压力及时归还自己的欠款,却不料他们二人依然无视生效判决,拒不归还欠款。无奈,王某只得向龙安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希望尽快拿回自己的欠款。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毛俊国认真了解案情,仔细查询被执行人信息,依法向被执行人曹某、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限其三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两位被执行人却“耍赖”到底,甚至开始隐匿行踪。面对两名顽固“老赖”,毛法官一方面积极组织人员查询他们的行踪,查询他们名下的房产、车辆、存款等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同时将他们公布在“失信名单”上,坚决打击他们的嚣张气焰。另一方面毛法官积极做好申请执行人王某的思想工作,通过电话、见面等方式及时向申请执行人详细解释案件的进展情况。最终,在全国严打“老赖”的高压态势下,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2017年2月5日,龙安区人民法院依法将被执行人曹某拘传。见到曹某,毛法官从情理、法理等多方面对其劝解,希望他主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履行自己的义务。最终,经过毛法官耐心的析法释理,曹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也认识到自己若继续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最后被执行人曹某在毛法官的组织下自愿与申请执行人王某达成和解协议,承诺将自己的房屋在6个月内出卖以偿还欠款,至此,该案圆满和解。

    面对每一件案件,龙安区法院的执行干警们始终坚持一视同仁,身体力行,他们坚持多倾听一次,多调解一次,多关心一次,多查询一次,多奔走一次,用行动践行着生效裁判的正义之举。凌冬将逝,暖阳如春,2016已精彩落幕,2017又拉开帷幕,龙安区法院的执行干警已整装待发,随时准备去迎接挑战,捍卫公平与正义!

责任编辑:郭向兵    

文章出处:龙安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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