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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中院举办“12•4”国家宪法日暨青少年法治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6-12-01 16:27:50



1、欢迎小记者


2、导诉台前发放资料


3、法律知识互动


4、体验当法官


5、小记者们认真翻看普法口袋书


6、小记者提问感兴趣的话题


7、在未成年人审判庭活动合影

    12月1日,在“12•4”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安阳市中级法院联合市关工委、河南青年报社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活动。来自安阳市自由路小学、胜利路小学、实验小学的40余名教师和小记者走进安阳中院,参观了立案大厅、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圆桌审判庭,感受法院公正与威严,感知法律氛围。

    在立案大厅,法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小记者们介绍了导诉台的服务功能、立案流程及相关注意事项;在审判庭,法官向小记者们讲述了民事、刑事审判法庭的摆设、区别及开庭流程等,学生们还穿上法袍,过了一把当法官的瘾;在未成年人案件圆桌审判庭,法官向小记者们介绍了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特点,结合校园内发生的典型案例教育大家如何抵制各种不良诱惑,以及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向学生们发放了《宪法》知识宣传资料和普法漫画口袋书。在问答环节中,小记者们围绕刑事案件罪名分类、庭审过程、少年犯罪特点、常见法律法规等感兴趣的话题进行提问,法官认真耐心地进行了解答。

    活动结束后,小记者们触动很深、收获很多,纷纷表示要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学法、知法、守法,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市关工委及带队老师对此次活动给予了高度评价,表示希望以后有机会让更多的孩子参加此类活动,消除对法院的陌生感和神秘感,感受法院的庄严和神圣。

责任编辑:郭向兵    

文章出处:立案一庭、少年庭、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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