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安阳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会议。会上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安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韶方出席会议并讲话。安阳中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各基层法院主管司法救助工作的副院长、立案庭庭长、理赔小组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根据上级法院的要求,结合两级法院工作实践,就如何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王韶方副院长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认真学习中央政法委及上级法院关于国家司法救助的文件精神,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二要严格落实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各项要求。要成立工作机构,即国家司法救助委员会,认真登记立案,准确把握范围,严格救助标准,理顺移送程序,积极争取资金。三要妥善处理工作开展中遇到的问题。
王韶方副院长最后强调,安阳中院立案一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及各基层法院立案庭、司法救助相关部门会后要迅速将会议精神传达到每名干警,切实保障国家对涉诉困难群众的关怀和爱护落实到位,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向广大群众输送司法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