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就怕动真格,只要动真的,再顽固的老赖,也会服软。”近日,汤阴县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被执行人王某刑事责任,迫使其履行了生效判决义务后,执行干警运士博感慨的说。
2012年,申请执行人李某在包工头王某承包的工地打工。工程完成后,王某一直以发包方没有结算工程款为由拖欠李某工资。李某在多次催要无果的情况下,诉至法院。2015年12月,法院依法判令王某给付李某工资款16000元。判决生效后,王某对判决置之不理,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受理后,执行干警运士博认真翻阅卷宗,深入分析案情,及时向王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限王某三日内履行法律义务并报告财产情况。王某对此置若罔闻,既不履行法律义务也不申报财产。经执行干警查询,获知王某有轿车一辆,据李某提供的线索核实,王某在汤阴县有在建工程,每天开车早出晚归。据此,执行干警判断王某实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也不申报财产。为打击老赖,尽早使农民工李某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法院将王某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王某被抓获后,才意识问题的严重性,仅仅用了两个小时,就安排家人把拖欠工资及利息全部归给付李某。
李某在收到执行款后,非常感动,为法院送来锦旗。他激动的说:“这一万多块钱,我要了四年,不知道跑了多少路,磨了多少嘴皮子,受了多少窝囊气,法院对老赖绳之以法,连本带息都执行回来了,真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