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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县法院:少审工作引入“心理辅导员”

  发布时间:2016-08-31 16:34:35



    8月29日,安阳县人民法院在当地聘请了3名具有二级以上资格的心理咨询师为该院的少年审判心理辅导员,并为他们颁发了聘书。

    该院出台了《未成年人案件心理辅导员制度暂行办法》,规定对未成年被告人全程实施心理干预和矫正。庭审前,心理辅导员负责做好未成年人的家庭和社会调查,向法庭提供心理评估报告,供审判参考;庭审中,根据其心理特点进行干预,缓解抵触情绪,使其主动认识自身错误;宣判后,针对刑期对其进行心理矫治,正确面对判决结果,促使其改过自新,早日重返社会。今年1-8月份,通过心理干预,该院已成功矫正未成年被告人11人次,收到了良好效果。

    图为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高尚用(左一)为心理咨询师颁发聘书。

责任编辑:郭向兵    

文章出处:安阳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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