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新闻 -> 法院要闻

安阳县法院:法官“传情”帮教失足青少年

  发布时间:2016-06-15 21:07:31



图①:为消除影响,将警车停在了村外徒步前行。


图②:该院邀请关工委人员共同进行说服教育。


图③:会见时小刚留下了悔恨的泪水,整个场面异常感动。

    6月8日至14日,安阳县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法官吕瑞萍、靳庆霞等人,先后往返看守所以及失足青年小刚家中多次,通过感化教育,成功帮助小刚树立了好好改造的决心和生活的信心。

    小刚,犯罪时未满18周岁,小学肄业,现已成年。因无技术之长,养成了诸多不良陋习,经常小偷小摸,街坊邻居多次找上门来“说事儿”,另其还多次背着家人将自家相对值钱的东西卖掉换钱。因挥霍成性,今年3月份,其抢劫一路人200元钱,被刑事拘留。5月下旬,经过开庭,小刚被法院判处了有期徒刑。在看守所向小刚发放判决书时,法官靳庆霞发现其思想极不稳定,情绪非常低落。经过深入了解,得知小刚心里藏着一件压抑很久的心事。

    原来,小刚在以前的生活中,因做事过于出格,家人多次表示与其断绝关系。小刚被刑拘后,三个多月的时间里,家人不但不向其送衣物,开庭时也不闻不问。小刚感觉自己成了一个无依无靠的“野孩子”。经过法官庭前、庭审及庭后说服教育和帮教,小刚现在对自己以前所做的事情感到非常后悔,最大的愿望就是希望家人不要抛弃自己,来探望自己一次,想当面对家人进行道歉。了解此情况后,法官及时与其家人进行了沟通,然而,小刚的父母亲则彻底对其失去了信心,表示已没有能力管教,不愿会见。

    “爹、娘,你们真不要我了吗?我知道错了,你们来看看我吧,我一定会好好改造,重新做人的!”为妥善解决好此事,法官到看守所用摄像机为小刚录了一段视频,录制过程中小刚多次流下悔恨的泪水。随后,法官驱车近百里来到西部山区小刚家中与其父母亲见面,为增强说服效果,该院还专门邀请了关工委人员参与到其中。经过一番思想工作,特别是刚看完视频录像,小刚的父亲眼睛就湿润了,迫不及待的希望尽快见孩子一面。法官及时与看守所进行了沟通,并于6月14日在小刚投监前安排了会见,法官的真情、父母的亲情,声声道歉、声声嘱咐、声声感谢,最后,小刚向在场的父母和法官深深的鞠了一躬含泪告别,整个现场异常感动,收到了良好效果。

责任编辑:郭向兵    

文章出处:安阳县法院    



关闭窗口

地址:安阳市文峰大道东段中级人民法院   邮编:455000   咨询电话:0372-3163078  
您是第 49309909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